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 第4部分:锅炉给水处理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 for cycle chemistry in fossil plants -- Part 4: Feed water treatment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 >> 电力 >> 电站、电力系统运行检修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电站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4-10-20 |
实施日期: | 2005-04-01 |
首发日期: | 1900-01-01 |
作废日期: | 1900-01-01 |
提出单位: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委会 |
起草单位: | 国电热工研究院 |
起草人: | 孙本达、宋敬霞 |
出版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5-04-01 |
页数: | 9页 |
适用范围
本部分给出了火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和启动时进行各种给水处理的选用原则和控制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过热蒸汽压力为3.8MPa~18.3MPa(表压)的汽包锅炉和5.9MPa(表压)以上的直流锅炉的给水处理.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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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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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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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能源 核技术 电力 电站 电力系统运行检修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电站综合